* 提问请先看:
提问的艺术。
3.1 本吧主题为 C++ 及其它程序设计、软件开发、计算机科学和相关基础学科的一般话题,包括但不限于疑问求助、技术讨论、书籍评论、成果展示、行业新闻等。
3.2 为维护讨论秩序,本吧贴子列表首页的内容一般应主要为近期活跃的和本吧主题相关的讨论内容。
3.2.1 对此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视为
影响版面,包括发布显著吸引读者的标题但和内容不匹配的
标题党。
3.2.2 影响版面的主题或回复由吧务定性,视情况予以保留或删除,但除故意屡犯外,不得以此为由封禁。
3.3
吧务贴是对吧务人员、管理操作和吧规制定及解释直接相关的讨论或吧务对此的公告。
3.3.1 除非能证明吧务管理存在过错,公开质询吧务的吧务贴被视为影响版面。
3.3.2 仿冒吧务身份发布吧务贴的应被封禁。
3.4 讨论内容不属于本吧主题及相关内容,没有构成违规行为,也不是吧务贴的贴子为
水贴。
3.4.1 本吧不禁止水贴,但请注意节制,保持适当有意义的内容。不要过于频繁发水贴。
3.4.2 过于影响版面的水贴或复制的长篇无意义内容会被删除。
3.5 通过回复、点“赞”等方式使贴子出现在首页上方的行为为
顶贴。
3.6 最后发言(直接或楼中楼回复及主题发言中最晚的一个)在一个自然月前的主题为
坟贴。
3.6.1 对坟贴的顶贴为
挖坟,但标识坟贴相关处置的吧务操作除外。
3.6.2 非连续挖坟内容可自行删除,不视为违规。
3.6.3 作为长期有效的内容的坟贴应予以保留,其它坟贴可视情况删除。
3.7 同一个ID在短时间内重复(连续或可认为有意连续,下同)发布相同的内容主题或回复,吧务应视情况保留其一。不同ID在短时间内发布相同的内容(“
撞车”),吧务应视情况删除或保留。
3.8 本吧内贴子删除功能应仅用于维护正常讨论秩序,即删除明显的违规、重复或另有约定的内容,不得用于在吧规许可的范围外作为限制特定吧友发言或销毁证据的手段。
3.8.1 在本吧被删除的非违规的正常回复,若能提供证据,吧友有权要求删除者解释。
3.8.2 确认误删的,吧主应予以恢复。
3.8.3 无合理理由删除的,吧务可视情况对删除者予以警告或封禁。
3.9 发布主题贴的
楼主(可被简称
LZ等)对主题内容负责。
3.9.1 楼主有权提醒回复者避免偏离讨论主旨,但在吧规允许外不得以此为由擅自删除内容。
3.9.2 对于较长的主题文章多个连续回复进行发布时,为预防打断文章内容的
插楼(不含楼中楼)回复,楼主可在前 10 楼内发布醒目提示预告删除插楼者。预告在 24 小时内文章内容未宣布发布完全时,对吧务操作内容以外的实际插楼内容及其楼中楼有效,即删除不需要提供其它理由。
3.9.3 本吧内非
管理操作的限制他人回复的行为应仅用于吧规允许的情形下维护讨论秩序,且包括
上述主题贴内避免回复的情形(即便可能也会限制楼中楼回复)。
3.10 向本吧吧友提供工具、文档汇编等
资源的主题或回复为
资源贴。提供资源的吧友为资源的
发布者。本吧吧务不对被发布的资源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可用性以及使用造成的后果,提供默示的担保。
3.10.1 本吧允许合法合规地有偿发布资源,尊重发布者的索取报酬的权利。有偿资源发布者应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3.10.2 资源贴内发布者对本吧吧友差别对待的,可以警告或封禁,但不得因此删除内容。
3.10.3 仅有指向特定非公共资源发布途径(如网盘等)域名的链接而不给出进一步解释的内容,视为
被限制的广告而非资源贴。
3.11 本吧禁止讨论中的
人身批评(
Argumentum ad Hominem)/“对人不对事”。
3.11.1 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和主观故意的程度,吧务可适当警告或封禁发言者。
3.11.2 除被言论针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到内容侵害的情况外,不得因此删除内容,以避免减少警示作用。
3.11.3 以人身批评对人身批评进行回复的,不自动免除责任,但从轻处理。吧务可视情况分别或集中对相关主题和回复进行处理。
3.11.4 除非吧务已认定不成立,吧友有权指出人身批评。指出人身批评应优先以主题内回复的形式,并指出可查证的具体内容。若
因主题贴的楼主权利或贴吧系统的原因无法直接回复,吧友有权使用主题贴的形式专题指出。
3.12 本吧限制
广告。
3.12.1 吧规和索引贴内作为涉嫌违规的广告,专指没有被本条排除的
被限制的广告。
3.12.2 被限制的广告的外延限于狭义的以经营或宣传特定个人、组织、商品及渠道为目的公开告示。
3.12.3 具体事件的启事、声明和其它基于特定事件的效应广告,不受
本条限制。
3.12.4 已被吧务认定为权威依据的材料,不视为广告宣传的客体,不受
本条限制。
3.12.5 被视为
资源贴的主题或回复,免除
本条限制。
3.12.6 发布非商业性质的项目介绍的宣传,免除
本条限制。
3.12.7 发布项目合作意向的告示,给出明确的项目内容时,免除
本条限制。
3.12.8 发布非中介性质的招聘联络信息,一并给出明确的职位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地点和待遇时,免除
本条限制。
3.12.9 对和本吧讨论主题相关的、以交流为目的而兼具宣传作用发布的疑似具有广告性质的主题和发言,可由吧务根据索引贴和实际情形判断,根据具体内容免除本条限制。
3.12.10 被限制的广告依吧规其它规定构成违规时,可直接删除。
3.12.11 若有充分理由违规广告的发布者或内容来源有引起继续违规的风险,可对发布者和关联账号封禁。
3.13 因为预期访问人次较多、影响可能较大等原因,经
广告条款排除的例外,本吧具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和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3.13.1 违反
本条内以下要求而构成违规行为的,若发布者没有通过删除违规内容等自行改正,可撤销
广告条款中的免除限制的许可,继续追究违规责任。
3.13.2 发布资源时应明确来源,或在来源不明时指出。发布者不得冒名顶替原发布者和整理者。
3.13.3 发布项目介绍、合作意向、招聘联络信息的,应保证发布的信息真实有效。
3.13.4 发布者应预见容易错误使用或造成损失的内容,明确提示风险。
3.13.5 发布有偿资源、合作意向和招聘等涉及有偿服务内容的,应明确报酬,且一经发布不得无理变更。
3.13.6 发布资源的,应能使本吧吧友
直接获取发布的内容。直接获取的“直接”指,除验证用户身份外,不必要经过贴吧和资源提供方以外的第三方站点或第三者,包括但不限于邮箱、论坛、社交网络等,进行交互。
3.13.7 内容重复或雷同的同一个发布者发布的主题或回复,经指出后应在 24 小时内删除至留存一个实例。
3.13.8 发布内容过时而导致可能发生损害的内容的,经指出后应在 24 小时内应自觉补充说明纠正或删除。
3.13.9 主题内不得出现诱使或要求提供邮箱等读者或第三者的联系方式的行为。发布者应配合吧务在必要时阻止此种行为。
3.13.10 吧务鼓励优先使用贴吧消息(
私信)进行无需发贴的联络。但因贴吧服务不稳定、不可用、非预期的消息接收权限设置或不可抗力影响,也允许有偿服务内容发布者的必要联系方式主动提供其它形式的必要联络方式。